2007年12月2日星期日

28 days later.......


墨尔本给我的感觉是很‘亚洲’的,走在街上时马来式或新加坡式的英语不绝于耳,好像回到了马来西亚般的亲切,所以不需一两天就完全适应了。



在车水马龙的市中心驾驶,HOOK TURN是一个蛮新鲜的经验,就是在一些与有轨电车(TRAM)交接的十字路口,如果要向右转的话,必须先靠左,驶到路中间,等右方的交通灯转绿时,才由十字路口作九十度的HOOK TURN。可能我的解释能力太差了,不过这HOOK TURN应该是只有墨尔本市中心才有的玩意儿吧!!



在墨尔本的四个星期里,除了到市区里流荡,也自己开车到慕名的大洋路去看看。三天两夜的行程真的嫌太短了,因为路上的景色都叫人心旷神怡留连忘返。其中盛名的十二门徒岩石(TWELVE APOSTLES),虽然只剩下一半,但还是我这次行程的最重要的目的地之一。到访的当天天色不好,乌云密布,但也无损十二门徒的魅力,还是可以深深感受到大自然的力量,我们人,也真的太渺小了。。。



OTWAY LIGHTHOUSE是靠近APOLLO BAY的一个景点,虽然烈日当头,可恶的苍蝇也绕着头团团转,但灯塔配上海连天的景色,总是能让人忘记烦恼。



大洋路上的另一个灯塔,靠近LORNE的一个小山坡上,名声没有OTWAY的那个大,但我却觉得它比较讨喜,也觉得它那红色的塔顶很特别,象小红帽似的。。



这般绿油油的景色,在马来西亚好像很少见到,印象中只有在沙巴看到。



到目前还没见过活的袋鼠,但却在路上见到一只被撞死了的袋鼠尸体。同事告诉我来澳洲一定要尝试袋鼠肉 - 那么可爱的动物,我可不忍心吃下口。。。



接近PORT CAMPBELL的伦敦桥(LONDON ARCH)。路上也遇见了许多中国的游客,眼见他们差不多每个手里都拿着价值不菲的DSLR,令我想起之前与一名中国友人的谈话,他告诉我,以前中国人没钱时,最流行到东南亚去旅行,那时候的新马泰游已算是很了不起的了,现在中国人富有了,消费得起了,新马泰算得了什么,要去旅行,当然是去澳洲,欧洲,美国之类的。之前在秘鲁和智利游玩时,曾遇过不少人问我是那里人 - 通常他们会先认为我是日本人,韩国人或香港人,并不是因为我象这些国家的人民,而是在他们印象中,这些都是有钱的国家,只有他们的人民才有钱到处旅游。不过,看来再过一些时候,他们可能就会改观了,到时可能第一个问题就会是‘ARE YOU A CHINESE?’



总觉得中文译名大洋路太直接了,虽然意思了然,但不如英文THE GREAT OCEAN ROAD般贴切浪漫。



摄影功夫不到家,勉强才可以拍到一张比较清晰的十二门徒照。但是现场的感动,已经深深的烙印在脑袋里了。



这两块岩石不包括在十二门徒里,感觉上可能必须依靠它们的十二位邻居来引人注目,但自身却也充满了神秘的色彩,大自然的力量总带给我们无限的想象空间。。。



刚刚到达这里的第一个星期,差不多每一餐都到马来西亚餐厅去,除了解决肚饿,也暂时治疗了乡愁。。。



这里的唐人街,应该是目前为止我见过最干净整齐的唐人街 - 如果有唐人街比赛的话,比起伦敦纽约荷兰,墨尔本应该是冠军了。



市里的公共图书馆,刚好有举办摄影展览,是当地摄影师在好莱坞的作品,而且占最大篇幅的,都是到美国发展的艺人如NICOLE KIDMAN, RUSSEL CROWE, MEL GIBSON等。虽然澳洲人也不喜欢美国,但却也为自家人在美国取得认同而沾沾自喜。


刚开始觉得公司残忍,每到一个新的地方/国家,不管我本身是左边或右边驾驶,就得自己找出租车去找酒店,没有人回到机场接机,也没有人会怕你不识路而到酒店去接你到办公室去,全都得自己找地图摸索。当然可以选择搭的士,但如果其它同事都没问题,又好像丢脸了些 :P
不过这样却让我可以更快的适应当地的环境,也让我多了很多机会去平时如果没有车子到达不了的地方。照片里的就是陪伴了我整四个星期的丰田小房车, 算起来租金不到一百马币一天, 这样的价格在马来西亚,却只能租到一辆国产车而已 (还是MANULA的)。

没有评论: